2018-05-23 15:00 本文来源:中国消费网投诉吧 作者:消文
编者按:近日,中国消费者报社3·15维权中心(中国消费网投诉吧tousu.ccn.com.cn)接到消费者党女?#24247;?#25237;诉,消费者投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丢失价值约7000元?#30446;?#20214;,却只赔偿三倍邮费的做法不合理,要求快递公司按丢失商品的购买价格进行赔偿。4月24日,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复称,经双方多次沟通协商,最终赔偿消费者2000元,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。
投诉者情况
姓名 党女士 电话 158*****
地址 河北省 唐山市
投诉类别 物流
投诉对象情况
投诉对象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本人将在淘宝购买的衣物交予EMS退回卖家,EMS中途丢失快递,快递内衣物价?#21040;?#19971;千元,EMS却以未保价为由,只答应按3倍快递费赔偿,协商未果。单号为:1030250240525
现有证据
淘宝订单截图。
投诉诉求
要求按实际购买价格赔偿,有购买金额记录。
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本网内容如下:
中国消费者报社3.15维权中心:
接贵处2月24日关于消费者党女?#24247;?#25237;诉转办函,我们及时对投诉的情况进行核查,详情如下:
经查,该邮件1030250240525于2017年11月13日唐山龙庆营业部收寄,内件为衣物,未保价,邮费为56元。邮件于11月13日从唐山发往深圳,现经多方查找,该邮件查无下落。收寄部门及时联系消费者说明情况,并办理邮件赔偿。因该邮件未保价,按章赔偿三倍邮费,赔偿金额是168元,消费者不同意,要求赔偿7000元,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沟通协商处理,暂未达成一致意见。收寄局现就该件赔偿还在与消费者沟通处理中,有最终的处理结果再回复贵处。
特此说明。
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运营监控部
2018年3月5日
中国消费者报社3.15维权中心:
邮件1030250240525经双方多次沟通协商,最终向消费者党永青赔偿2000元,?#32456;?#22312;办理赔偿?#20013;?#20877;回复贵处。谢谢!
2018年5月23日,中国消费者报社3·15维权中心(中国消费网投诉吧tousu.ccn.com.cn)回访:
消费者表示已经收到退款2000元,对处理结果满意。
责任编辑:赵英男
大家?#21450;?#3047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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